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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妇带娃撩

泡芙和可乐 著

言情小说连载

小说叫做《弃妇带娃撩是作者泡芙和可乐的小主角为沈修明翊本书精彩片段:休书甩在他脸上满堂宾客都安静大红喜字刺得我眼睛今天是我丈夫沈修明纳妾的日妾室白映曾经是我最信任的贴身丫此刻她穿着水红的嫁依偎在沈修明怀脸上是藏不住的得“莫惊你莫要胡闹!”沈修明脸色铁弯腰捡起那张轻飘飘的看都没看就想撕“看清”我抱着才一岁半的儿子沈声音不却压过了所有窃窃私“是我莫惊休了你沈修”满堂哗沈修明愣展开休书的...

主角:沈修明,翊儿   更新:2025-09-06 21: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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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书甩在他脸上时,满堂宾客都安静了。大红喜字刺得我眼睛疼。

今天是我丈夫沈修明纳妾的日子。妾室白映雪,曾经是我最信任的贴身丫鬟。

此刻她穿着水红的嫁衣,依偎在沈修明怀里,脸上是藏不住的得意。“莫惊春,你莫要胡闹!

”沈修明脸色铁青,弯腰捡起那张轻飘飘的纸,看都没看就想撕掉。“看清楚。

”我抱着才一岁半的儿子沈翊,声音不大,却压过了所有窃窃私语,“是我莫惊春,

休了你沈修明。”满堂哗然。沈修明愣住,展开休书的手僵在半空。

白映雪脸上的笑容也凝固了。“七出之条,你沈修明占全了。”我往前走了一步,

脊背挺得笔直,“不事姑舅?你父母如何磋磨我,全府上下都清楚!无子?翊儿就在我怀里!

妒忌?我若妒忌,白映雪根本不会有机会爬上你的床!淫佚?恶疾?口舌?盗窃?

哪一条你沈修明没做绝?”我每说一条,沈修明的脸就白一分。“这沈家,我早就不想待了。

今日你纳新人,正好,我腾地方。”我看着他,目光平静得像在看陌生人,“从此男婚女嫁,

各不相干。我莫惊春带着我的儿子走,不带走你沈家一片瓦。”“放肆!

”沈母尖叫着冲过来,“你这贱妇!敢休我儿?反了天了!来人,给我抓住她!休书?

我沈家只有休妻,没有弃夫!把她关进柴房!”几个膀大腰圆的婆子立刻围了上来。

我冷笑一声。真当我还是那个任人搓圆捏扁的莫惊春?怀里的翊儿似乎感受到紧张,

不安地扭动了一下。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背。就在婆子的手即将碰到我胳膊的瞬间,

我猛地抬脚,狠狠踹在离我最近那婆子的膝盖上。她惨叫一声滚倒在地。同时,

我身体灵活地一侧,躲开另一只抓来的手,手肘向后重重一顶。“哎哟!

”又一个婆子捂着肚子蹲了下去。动作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所有人都惊呆了,

包括沈修明。他大概忘了,我爹曾是镖师,我从小就不是养在深闺的娇小姐。

只是嫁给他这些年,为了所谓的贤良淑德,我生生磨掉了自己的爪子。“沈修明,

”我抱着儿子,一步步走向门口,无人再敢阻拦,“记住,是我不要你了。

带着你心尖上的白映雪,好好过吧。 祝你们,白头偕老,断子绝孙。”最后四个字,

我说得很轻,却像冰锥,扎进在场每个人心里。我抱着翊儿,

昂首挺胸地走出了这个囚禁了我六年的地方。身后,是死一般的寂静。

京城没有我的容身之处。沈家放出话来,谁敢收留我,就是与沈家作对。

沈修明他爹官拜吏部侍郎,权势不小。我抱着翊儿,站在冰冷的街头。

深秋的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包袱里只有几件换洗衣裳和一点点可怜的私房钱。那点钱,

还是我偷偷典当了娘留给我的唯一一支玉簪换来的。

“娘……冷……”翊儿把小脸埋在我颈窝,声音细细的。我的心揪成一团。不能倒下去。

为了翊儿,我也得撑住。我租了一辆最简陋的骡车,告诉车夫:“出城,往北走,越远越好。

”车夫看了我一眼,大概觉得我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可怜,没多问,扬起了鞭子。

骡车吱呀吱呀地离开了京城。望着越来越远的城墙,我没有回头。沈修明,沈家,

京城的一切繁华,都与我无关了。一路向北,风越来越硬,天越来越冷。盘缠很快就见底了。

骡车只能坐到最近的城镇。剩下的路,全靠两条腿。我当过洗衣服的粗使婆子,

帮人缝补过衣裳,甚至去饭馆后厨刷过堆积如山的碗筷。只要能换几个铜板,

能让翊儿吃上一口热乎的,再脏再累的活我都干。翊儿很乖,不哭不闹。我干活时,

他就安静地坐在旁边玩我给他捡的小石子。只有饿极了的时候,才会小声说:“娘,饿。

”每次听到这两个字,我的心就像被针扎一样。最艰难的时候,是在一个叫黑石镇的地方。

我感染了风寒,高烧不退,浑身骨头都像散了架。挣的那点钱,连药都抓不起。

翊儿守在我身边,用冰凉的小手摸我的额头。

“娘……喝水……”他笨拙地端着一个豁了口的破碗,里面是冷水。我挣扎着起来,不能倒。

我倒下了,翊儿怎么办?我咬着牙,用最后一点力气爬起来,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抱着翊儿走到镇上唯一的小医馆外,跪了下来。“求求大夫,

救救我孩子……”我的嗓子哑得厉害,“我可以签卖身契,

当牛做马……”医馆的老大夫叹了口气,最终还是给了我一剂最便宜的草药。

那碗苦涩的药汁,是我活下来的希望。我告诉自己,莫惊春,你得活,

你得带着翊儿活出个人样来!一年后,我和翊儿终于走到了北境边陲,一个叫云州城的地方。

这里靠近敌国大梁,常年不太平,人烟稀少,土地贫瘠。但这里,没人认识我,

没人知道我是谁。我用最后几个铜板,在城郊最破败的地方租了一间四面漏风的土坯房。

安顿下来的第二天,我就去码头上找活干。云州城是重要的边贸集散地,码头上永远缺劳力。

我挤在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中间。“女人?还是个带孩子的?”工头斜着眼看我,

“这里搬的是货包,不是绣花针!走走走!”“我能搬。”我平静地说,

“我力气不比男人小。工钱可以少拿,管我们娘俩一顿饭就行。”工头上下打量我,

大概看我确实不像娇滴滴的样子,哼了一声:“行吧,试试。扛不动就滚蛋!

”我走向堆积如山的货包。那麻袋比我半个人还高。我深吸一口气,弯下腰,用尽全身力气,

猛地将它扛上肩膀。巨大的重量压得我眼前一黑,膝盖一软,差点跪下。但我撑住了。一步,

两步……汗水瞬间就模糊了视线,滴进脚下的尘土里。“嘿,这娘们儿……还真行!

”旁边有人小声嘀咕。那天,我扛了整整二十个大包。肩膀磨破了皮,渗出血,火辣辣地疼。

晚上回去,翊儿看着我肩膀上洇出血迹的粗布衣服,小嘴瘪了瘪,想哭。“翊儿不哭。

”我笑着摸摸他的头,“娘不疼。你看,娘今天挣到钱了,明天可以给你买个大馒头。

”我拿出一个干硬的杂粮馒头,小心翼翼地掰开一小半递给他。翊儿接过去,

大口大口地啃着,眼睛亮晶晶的。活着,真难。但看着儿子能吃饱,再难也值。

日子在汗水与尘土中一天天过去。我力气大,能吃苦,从不偷懒,渐渐地在码头站稳了脚跟。

工钱也慢慢涨了点。除了码头扛包,我还接了很多零活。帮人洗衣服,缝补渔网,

去城外荒地里开垦一小块地种点菜。云州城冬天漫长,滴水成冰。土坯房里冻得像冰窖。

我学着当地人,去捡拾牛马的粪便,晒干了当柴烧。小小的炕头,是我和翊儿唯一的温暖。

翊儿五岁了。小家伙很懂事,会帮我扫地,会学着生火,会在我累得直不起腰的时候,

用小拳头给我捶背。“娘,我长大了要挣好多好多钱,让你住大房子,不用干活!

”他仰着小脸,认真地说。我心里又酸又暖。“好,娘等着翊儿长大。

”平静的日子没能持续太久。大梁的铁骑,在一个大雪纷飞的黎明,

毫无预兆地踏破了云州城的宁静。喊杀声、哭嚎声、兵刃碰撞声撕裂了清晨。城破了!

我和翊儿被惊醒。我一把抱起他,冲出屋子。外面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到处都是逃难的人,

到处都是大梁士兵挥舞着带血的刀。“快跑啊!梁狗杀进来了!”“娘——!”混乱中,

我死死抱着翊儿,拼命往人少的地方跑。冰凉的雪沫子混着血腥气灌进口鼻。“站住!

”几个凶神恶煞的梁兵发现了我们,狞笑着追了上来。我抱着翊儿,哪里跑得过他们?

眼看就要被追上。绝望像冰冷的潮水淹没了我。不!我不能让翊儿落到他们手里!

我看到了旁边一条结了厚冰的河。心一横,抱着翊儿就跳了下去。刺骨的冰水瞬间包裹全身,

冷得我几乎窒息。翊儿呛了水,剧烈地咳嗽起来。我死死捂着他的嘴,抱着他,

借着河岸边枯草的掩护,一点点沉下去,只露出鼻孔。梁兵追到河边,

骂骂咧咧地张望了一会儿,没发现我们,又去追其他难民了。直到马蹄声远去,

我才抱着几乎冻僵的翊儿挣扎着爬上岸。浑身湿透,冷风一吹,像无数根针扎在骨头上。

“翊儿……翊儿……”我拍着他的脸,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娘……冷……”翊儿嘴唇乌紫,

牙齿咯咯作响。我撕下自己还算干的内衫衣襟,胡乱裹住他,背起他,

踉踉跄跄地朝着远离城池的荒野深处跑去。身后,是云州城冲天的大火和隐隐的哭嚎。

那场兵灾之后,我和翊儿成了真正的难民。云州城被大梁占领。我们不敢回去,

只能在荒山野岭里流浪。为了活下去,我什么都干过。挖草根,扒树皮,掏鸟蛋,

甚至和一些同样逃难的人一起,偷偷摸到战场边缘,从死人身上扒下还能穿的衣物,

捡拾遗落的干粮和碎银子。每一次,我都让翊儿待在远远的安全地方,自己独自去冒险。

每一次回来,看到翊儿乖乖地躲在山洞里等我,我的心才落回肚子里。有一次,我差点死掉。

为了抢一袋被丢弃的军粮,我被一个同样饿红了眼的流民用石头砸中了后脑。眼前一黑,

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简陋的窝棚里。翊儿小小的身子趴在我旁边,

睡着了,脸上还挂着泪痕。旁边放着小半碗浑浊的水和一点捣碎的草根糊糊。

一个同样逃难的老妇人告诉我,是我儿子,那个才五岁多的小不点,硬是把我拖回来的。

他一路哭,一路喊“娘”,还把自己的那份草根糊糊省下来喂我。

我看着翊儿熟睡中依然皱着的小眉头,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我的翊儿,

在逼着自己长大。日子在朝不保夕中艰难地滚动。一年后,

我带着翊儿流浪到了大梁国境内一个叫“磐石堡”的偏僻军镇附近。这里靠近边境,

时常有冲突。堡内驻扎着不少梁军,也有依附军镇生存的梁国边民。我们混在流民堆里,

在堡外搭了个勉强遮风挡雨的窝棚。为了活命,我再次去求活路。这次,

我找到了军镇的管事,一个满脸横肉的梁人。“女人?”他叼着烟斗,眯着眼看我,

“会做饭吗?堡里缺个洗衣做饭的杂役。管你娘俩一口吃的,没工钱。”“会!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只要能活下去,只要能给翊儿一个稍微安稳点的地方,

让我做什么都行。就这样,我成了磐石堡军营里最低贱的杂役妇。每天天不亮就起来,

、洗堆积如山的兵士衣物那味道熏得人想吐、在烟熏火燎的大灶房里做几百号人的饭食。

活儿比码头扛包累十倍。那些梁国兵痞子,对我呼来喝去,言语粗鄙不堪,

偶尔还会动手动脚。我都默默忍了。为了窝棚里等我的翊儿,我得忍。唯一的好处是,

翊儿不用再跟着我风餐露宿了。我把他藏在堡外窝棚里,告诉他绝对不要靠近军营。

每天我把省下来的、或者偷偷藏起来的一点食物带回去给他。“娘,他们是不是坏人?

”有一次,翊儿看到我手臂上被烫伤的燎泡,小声问。我摸摸他的头:“这世上,

好人和坏人,有时候分不太清。重要的是,我们得活着。活着,才有希望。

”时间在日复一日的辛劳中流淌。我在磐石堡待了五年。这五年,我像一块石头,

沉默地承受着一切。我的力气变得更大,眼神也更冷。为了生存,我学会了看人脸色,

学会了在夹缝中周旋,也学会了在那些兵痞子想占便宜时,

“不小心”把滚烫的开水泼到他们脚边,或者“失手”把沉重的柴火砸在他们面前。渐渐地,

那些兵痞子知道这个沉默寡言、干活拼命的女人不是好惹的,收敛了不少。

我攒下了一点点微薄的东西——几块碎银子,几件厚实的旧衣服。更重要的是,

我在偷偷观察,偷偷学习。大梁的军制如何运转?后勤补给怎么调度?那些军官有什么习惯?

我知道这很危险,但一种本能在驱使着我。莫惊春,你不能永远只是个杂役妇。

你得为将来打算。翊儿十岁了。他没有机会读书,但在我干活的时候,

他偷偷溜到堡外不远的一个破旧小庙附近。那庙里有个识字的孤寡老和尚,

靠给人写写书信糊口。翊儿机灵,常去帮他挑水扫地,老和尚便偶尔教他认几个字。

他很聪明,学得很快。晚上回到窝棚,就借着篝火的微光,用小木棍在地上写写画画,

告诉我今天又认了什么字。看着火光映照下儿子认真的小脸,我仿佛看到了光。机会,

总是在不经意间到来。那一年,大梁和南边另一个邻国西戎爆发了激烈冲突。

磐石堡的驻军被抽调了大半去前线。堡里兵力空虚。祸不单行。

一场罕见的暴风雪席卷了整个北境。雪下了整整半个月,交通彻底断绝。堡内存放的粮草,

眼看就要见底。恐慌在堡内蔓延。剩下的军官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没有粮草,军心不稳,

万一这时候有敌来袭,磐石堡必破!“废物!一群废物!”留守的最高长官,

一个姓胡的校尉在议事厅里咆哮,“再去催!催粮队呢?死路上了吗?!堡里还能撑几天?

”下面的人噤若寒蝉。负责粮草的小军官哭丧着脸:“胡校尉,真的……真的没粮了!

雪太大了,路都封死了!就算粮队想动,也动不了啊!最多……最多再撑三天……”三天?

厅内一片死寂。我正低头在角落里收拾他们喝剩的残酒冷炙。听到“三天”,

我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一个念头,像闪电一样划过我的脑海。我深吸一口气,

放下手里的东西,往前走了几步,对着暴怒的胡校尉,微微躬了躬身。“大人,

”我的声音不高,但在死寂的大厅里显得格外清晰,“或许……可以试试用雪橇犬。

”所有人都愣住了,目光齐刷刷地看向我。胡校尉眯起眼,像看一个怪物:“你说什么?

雪橇犬?你一个妇人懂什么军务?”“民妇不懂军务。”我抬起头,目光平静地看着他,

“民妇只是知道,雪太深,车马难行。但堡外靠山的地方,有几户猎户,

养了不少健壮的雪橇犬。用雪橇犬拉小型雪橇,或许能勉强在深雪里运送少量粮草应急。

虽然慢,但总比坐以待毙强。”胡校尉盯着我,眼神锐利。旁边的小军官眼睛一亮:“对啊!

胡校尉,她说得有理!那几户猎户的狗我知道,确实壮实!

就是不知道肯不肯借……”“告诉他们,”胡校尉猛地一拍桌子,指着我,“你!

去跟他们谈!借狗,征用!告诉他们,狗粮堡里出!事成之后,重重有赏!

要是谈不下来……”他眼中闪过一丝狠厉。“是。”我垂下眼。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这就是军令。我知道那几户猎户脾气古怪,对梁军也没什么好感。但我更知道,堡里断了粮,

所有人都得死。包括我和翊儿。我凭着这些年和附近一些边民打交道积累的一点人情,

又许下了堡里实在无法兑现但听起来很诱人的承诺比如减免赋税,加上威逼利诱,

软硬兼施,终于说动了那几户猎户,凑齐了二十几条健壮的雪橇犬和几架雪橇。

当第一批用雪橇艰难运回的粮草抵达堡内时,整个磐石堡都沸腾了。

胡校尉看我的眼神彻底变了。“莫娘子,你……很好!

”他第一次没用“那妇人”或者“杂役”来称呼我,“这次解了堡内燃眉之急,你立了大功!

从今天起,你不用干杂役了,来粮草营帮忙!”我成了磐石堡粮草营里一个特殊的“女吏”。

虽然依旧没有正式身份,但地位完全不同了。我可以接触到更多的信息,有了一点话语权。

更重要的是,我有了一个相对安全的窝,可以让翊儿在堡内一个偏僻角落安顿下来,

不用再躲在窝棚里。我在粮草营的位置越来越稳固。我做事仔细,条理清晰,记忆力惊人。

堡内几千号人的粮草消耗,各种物资储备,我都能打理得井井有条。连最难缠的刺头兵,

在我这里领物资时都不敢造次。胡校尉对我越来越倚重。磐石堡的位置太重要,

是扼守大梁西北门户的关键。大梁朝廷似乎也意识到这里的重要性,派来了一位新的守将。

新守将姓韩,叫韩震。是个雷厉风行、颇有手段的将领。他一来,就大刀阔斧地整顿军备,

加固城防。他很快注意到了我这个特殊的存在。“你就是那个用雪橇运粮的莫娘子?

”韩震召见我,眼神锐利地上下打量。“是,将军。”我不卑不亢。“识得字?

”“略识几个。”我答道。这些年,我跟着翊儿学,加上自己偷看军营里的文书,已能读写。

“嗯。”韩震点点头,没再多问什么。但几天后,他把我叫去,交给我一本厚厚的账簿。

“以后,堡内所有军需钱粮的出入账目,由你负责记录、核验。直接对我负责。

”这几乎是把磐石堡的命脉之一交到了我手上。我心头巨震,但面上依旧平静:“是,将军。

”我知道,这是一个巨大的信任,也是一个巨大的考验。做好了,前途光明。做砸了,

或者被发现任何错漏,我的下场会比以前更惨。我拿出了十二万分的精神。

白天处理粮草营的实务,晚上点着油灯核对账目到深夜。每一个数字,我都反复验算。

每一笔出入,我都追根溯源。韩震偶尔抽查,从未发现任何问题。他看我的眼神,

从审视变成了真正的信任。我在磐石堡的地位悄然发生着变化。虽然名义上我还是个“吏”,

但实际掌握的权力不小。堡内的一些小军官见到我,也会客气地称呼一声“莫娘子”。

翊儿十四岁了。他长得像沈修明,但眉宇间更多了我的倔强。在韩震的默许下,

他得以在堡内跟着一个老文书学习,比跟着老和尚时正规多了。他学东西很快,

尤其对兵书、战策之类的东西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娘,韩将军今天给我们讲围魏救赵,

真厉害!”他眼睛发亮地跟我复述。我看着他眼中的光,既欣慰又担忧。在这敌国的军营里,

儿子对军事感兴趣,是福还是祸?日子似乎渐渐走上正轨。直到那一天,

一封来自大梁京都的军令,打破了平静。军令要求磐石堡抽调精锐,

押送一批极其重要的军械物资,秘密前往梁国与西戎对峙的前线。

押送路线要穿过一片地形复杂、匪患猖獗的山地。韩震看着地图,眉头紧锁。

这条路线风险太大,但军令如山。“派谁去?”他麾下的副将问道,“既要可靠,

又要有能力应付突发状况。”营帐内沉默下来。堡内精锐本就不多,各有职责。

派谁去似乎都不太稳妥。“将军,”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

“或许……可以雇佣熟悉山路的当地行商或者镖师,由我们少量精锐押队,混淆视听?

”韩震看了我一眼,没说话。这时,负责打探消息的斥候匆匆进来:“将军!紧急军情!

我们探到有西戎的探子在这一带活动,目标很可能就是这批军械!”气氛瞬间紧张起来。

对方有备而来,这趟差事更是九死一生。“我去!”一个清亮的声音在帐外响起。

我心头猛地一跳。是翊儿!韩震的副官厉声喝道:“胡闹!军机重地,谁让你进来的!

”翊儿却已大步走了进来,单膝跪地,抱拳行礼:“将军!我熟悉那片山地!

小时候跟人采药走过很多次!而且,我娘……莫娘子这些年掌管后勤,

对物资调配、人员身份最熟悉!由我们母子出面,伪装成商队,最不容易引起怀疑!

请将军给我们一个机会!”“翊儿!”我失声喊道,心提到了嗓子眼。这太危险了!

韩震的目光锐利如刀,在我和翊儿身上来回扫视。营帐内落针可闻。许久,

他缓缓开口:“莫惊春,你意下如何?”我的手心全是汗。我看着翊儿,

他年轻的脸上写满了坚定和渴望。他长大了,他想证明自己。“将军,”我深吸一口气,

压下心中的惊涛骇浪,“民妇……愿往。但请将军多派些人手暗中护卫。

”韩震盯着我们看了半晌,最终重重一拍桌子:“好!就由你们母子牵头,乔装成商队!

莫惊春负责物资和人手调配伪装,沈翊为向导!本将会派一支精锐小队,化装成脚夫和护卫,

混在你们队伍里!记住,这趟差事,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若有闪失,军法从事!”“是!

”我和翊儿同时应道。那一刻,我知道,我和翊儿的命运,已经和这座敌国的军堡,

紧紧绑在了一起。押运军械的“商队”出发了。我坐在一辆不起眼的骡车上,

看着身旁穿着粗布短打、却掩不住挺拔身姿的翊儿。他神情严肃,眼神警惕地扫视着四周。

队伍里大部分是韩震安排的梁军精锐假扮的脚夫和护卫,

只有少数几个是真正雇佣来的熟悉山路的向导。山路崎岖难行,密林遮天蔽日。

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翊儿的判断很准确。他对这片山地的熟悉程度远超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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