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流阅书苑!手机版

流阅书苑 > > 退婚后王爷他追悔莫及佚名佚名免费小说全本阅读_小说免费完结退婚后王爷他追悔莫及佚名佚名

退婚后王爷他追悔莫及佚名佚名免费小说全本阅读_小说免费完结退婚后王爷他追悔莫及佚名佚名

睡眠专家 著

言情小说连载

主角是佚名佚名的古代言情《退婚后王爷他追悔莫及》,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古代言情,作者“睡眠专家”所著,主要讲述的是:专为书荒朋友们带来的《退婚后:王爷他追悔莫及》主要是描写漠北之间一系列的故事,作者睡眠专家细致的描写让读者沉浸在小说人物的喜怒哀乐中。退婚后:王爷他追悔莫及

主角:佚名   更新:2025-11-05 23:51:10

继续看书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

嫡姐被赐婚给靖王那天,我主动请缨嫁去漠北和亲。满朝文武都夸我深明大义,

只有靖王红着眼问我:你就这么讨厌我?后来漠北王死在大婚当晚,

我带着铁骑杀回京城时。那位曾对我冷若冰霜的靖王,正跪在宫门外求陛下收回成命。

他说:臣愿用军功,换她自由身。---靖王府与沈家的联姻诏书抵达时,

沈府正厅里香烛高燃,一派庄重。宣旨太监尖细的嗓音刚落,

满堂的恭贺声便潮水般涌向站在最前方的正是我那处处完美的嫡女沈清漪。

她穿着簇新的藕荷色罗裙,发间一支赤金点翠步摇流光溢彩,衬得她面若芙蓉,

眼波流转间是掩不住的得意与娇羞。靖王萧煜,陛下嫡次子,战功赫赫,姿容绝世,

是京城多少闺阁少女的春闺梦里人。这桩姻缘,是她沈清漪费尽心机,

更是沈府上下乐见其成的荣耀。我,沈家不起眼的庶女沈知微,

安静地立在人群最末的阴影里,听着那喧嚣的喜庆,仿佛只是个无关紧要的看客。

直到父亲沈尚书红光满面地送走宫使,转身目光复杂地落在我身上。“知微,三日后,

你嫡姐大喜,府中事务繁杂,你多帮衬些。”我垂眸,敛去眼底所有情绪,

只轻声应道:“是,父亲。”无人知晓,

那道将使我代替骄纵的堂妹、远嫁漠北苦寒之地的和亲诏书,

此刻正静静躺在御书房的金丝楠木案上。漠北王庭递来国书,求娶天朝贵女,陛下属意沈家。

而沈家适龄的,除了备受宠爱的嫡女沈清漪,

便只有我这个生母早逝、在府中如同隐形人般的庶女,以及二房那个年方十四的堂妹。

嫡母早已哭求过父亲,绝不能让宝贝女儿跳那个火坑。堂妹年纪小,二叔二婶也舍不得。

那么,剩下的,似乎只有我了。也好。这沈府四方天地,于我而言,

不过是另一个华美的囚笼。漠北虽苦,虽远,又或许……何尝不是天高海阔。三日后,

靖王府送聘的队伍浩浩荡荡,抬着缠系红绸的箱笼,绵延了整条朱雀大街。

明珠、玉璧、绸缎、古籍……琳琅满目,不光聘礼足足有十里,

打头的还是一对活生生的大雁。引得百姓围观惊叹。沈清漪在闺房中,对着一面西洋水银镜,

由侍女伺候着试穿内务府赶制出来的亲王妃冠服,那大红的云锦,金线织就的鸾鸟,

华美夺目,映得她满室生辉。我端着一盘新剪的喜字窗花站在门外,隔着珠帘,

听见她带着笑意的声音,清脆又残忍:“……靖王殿下自然是好的。只是可惜了知微,

要去那漠北吹风吃沙。听说那漠北王年近五十,体味腥膻,

前任阏氏就是被他折磨死的……不过,她一个庶女,能为我天朝结盟出力,已是她的造化。

”指尖微微一颤,剪刀刃口险些划破指腹。我深吸一口气,将窗花交给门口的丫鬟,

转身离开。廊下的风有些冷,吹在脸上,却不如心冷。当夜,宫宴。

为庆靖王定亲与漠北和亲两桩大事,宫中设宴,三品以上官员及家眷皆需列席。金殿之上,

觥筹交错,歌舞升平。沈清漪紧挨着母亲坐在前排,与邻座的贵妇们言笑晏晏,

目光时不时飘向御座下首那位身着亲王常服、面容清俊却带着几分疏离的萧煜。

我坐在最偏僻的角落,几乎被殿柱的阴影笼罩。案上的珍馐美味于我味同嚼蜡。

直到内侍高声唱喏,提及漠北和亲之事,陛下询问沈尚书家中可有决断,

满殿的目光若有若无地扫过我们这一席。父亲起身,面露难色,正要开口。我放下了银箸。

玉石相击,发出清脆的一声微响。在略显嘈杂的大殿中,本不引人注意。但我站了起来。

一步一步,走出阴影,行至御阶之前,殿心光可鉴人的金砖上。裙摆拂过地面,

几乎听不见声响。四周的喧闹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骤然掐断,所有目光,

惊诧的、好奇的、鄙夷的,尽数落在我这个平日里无人关注的沈家庶女身上。我跪下,

额头触地,声音清晰,不高,却足以让殿内每一个人听见:“臣女沈知微,愿往漠北和亲,

为陛下分忧,以固两国邦交。”一瞬间,殿内落针可闻。高坐在龙椅上的皇帝显然有些意外,

打量了我片刻,方才抚须笑道:“沈爱卿,你养了个好女儿啊!深明大义,顾全大局!

朕心甚慰!”满殿文武这才仿佛活了过来,纷纷附和。“沈二小姐巾帼不让须眉!

”“此乃社稷之福啊!”“沈尚书教女有方!”赞誉之声虚伪而空洞地回荡在殿宇梁柱之间。

我垂着头,能感受到父亲如释重负却又带着些许尴尬的视线,

以及嫡母那边传来的、几乎要化为实质的冰冷。就在这片的“祥和”赞誉中,

一道身影猛地站起,带倒了身前的案几,杯盘碗盏哗啦啦碎了一地。是靖王萧煜。

他脸色是从未有过的难看,那双总是平静无波、甚至带着几分冷漠的凤眸,

此刻燃着两簇幽暗的火焰,死死地钉在我身上。他不顾御前失仪,几步跨到我面前,

高大的身影带着一种压迫性的阴影笼罩下来。“沈知微,”他的声音嘶哑,

带着一种难以置信的痛楚和愤怒,每一个字都像是从齿缝里挤出来的,

“你就……这么讨厌我?”讨厌到,宁愿跳进传闻中那般不堪的漠北火坑,

也不愿……留在有我的京城?最后这句话,他没有问出口,但那眼神,那紧绷的下颌线,

已将一切昭然若揭。殿内再次死寂。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看着这匪夷所思的一幕。

即将成为他王妃的,是我的嫡姐,而他此刻,却在质问一个自动请缨去和亲的庶女,

是否讨厌他?我缓缓抬起头,迎上他那双几乎要噬人的眸子。他的眼眶是红的,

里面翻涌着太多我读不懂,也不想懂的情绪。心底某个角落,似乎被什么东西轻轻刺了一下,

细微的疼,转瞬即逝。我扯动嘴角,露出一个极其标准、却又无比疏离的微笑,

用只有我们两人能听清的声音,平静地回答:“靖王殿下言重了。臣女只是,

想为自己选一条路。”仅此而已。与你无关,与厌憎无关。他的瞳孔骤然收缩,

死死地盯着我,仿佛想从我脸上找出哪怕一丝一毫的言不由衷。但他什么也没找到。

我重新低下头,不再看他。皇帝适时开口,打破了这僵持的气氛:“好了煜儿,

知微丫头有此心意,是好事。你且回座。”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萧煜的身体僵硬了许久,终是缓缓直起身,一步一步退回了自己的座位。那背影,

竟透出几分从未有过的踉跄与孤寂。和亲之事,就此定下。因漠北催得急,

我的婚期甚至定得比靖王与嫡姐还要早半月。接下来的日子,沈府开始为我准备嫁妆。

规制是按郡主的份例,但比起嫡姐那份十里红妆,终究是逊色不少,也仓促不少。

府中下人待我,表面上多了几分恭敬,背后却少不了窃窃私语,怜悯有之,幸灾乐祸亦有之。

嫡姐沈清漪来看过我一次,带着一种胜利者的、施舍般的怜悯,留下几匹颜色老气的缎子,

说了些“妹妹保重”、“莫要怨怪”之类的场面话。我懒得应付,只淡淡谢过。启程前夜,

我院中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萧煜就站在院门外的月光下,没有进来。夜露打湿了他的袍角,

他像是站了许久。隔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我们静静对视。“漠北苦寒,不比京城。

”他终于开口,声音在夜风中有些飘忽,“我……王府库中有些上好的皮子和药材,

明日让人送来,你……带上。”“谢殿下美意。”我屈膝行礼,“只是宫中已按制备齐嫁妆,

不敢劳烦殿下。”他沉默了片刻,又道:“漠北王……并非良善之辈,你……多加小心。

”“臣女知道。”我的声音依旧平静无波,“身为和亲女,臣女自有分寸。

”又是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晚风吹过庭院中的桂树,叶片沙沙作响。他似乎还想说什么,

嘴唇动了动,最终却只是化作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他深深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复杂得让我心头莫名一滞,随即转身,身影融入浓重的夜色里,消失不见。

我站在原地,看着空荡荡的院门,许久,才抬手,拂去肩头不知何时落下的一片残叶。次日,

吉时。我穿着繁复沉重的漠北阏氏礼服,拜别父亲、嫡母,登上前往漠北的婚车。没有哭嫁,

没有不舍,只有一片诡异的安静和礼官程式化的唱喏声。车帘放下,隔绝了京城最后的天光。

队伍缓缓启动,沿着长长的朱雀大街,走向城门,走向未知的漠北。我没有回头。

送亲的队伍浩浩荡荡,穿越中原的丰饶,逐渐步入边境的苍凉。绿意褪去,

取而代之的是无垠的戈壁与连绵的沙丘。风变得粗粝,裹挟着沙粒,拍打着车壁。

我知道此去凶险。漠北王庭内部并非铁板一块,老漠北王暴虐多疑,

几位王子为争夺储位明争暗斗。我这个异族的和亲公主怕也不会有安生日子。但我既来了,

便没打算任人宰割。陪嫁的侍女是我的心腹,自幼一起长大。陪嫁的箱笼中,

除了明面上的嫁妆,还有我暗中筹谋多年的东西——一些不起眼的药材种子,

几本精心誊抄的、关于漠北地理水文和部族关系的杂书笔记,以及,

母亲留给我的一支看似普通的银簪,内藏玄机。更重要的是,

队伍中混入了我外祖家早年安排的人手。外祖家曾是江南巨贾,虽已势微,

但暗中的脉络仍在。路途漫长,我并未虚度。通过能与外界联系的暗线,

我开始了解漠北王庭更细致的情报,学习漠北语言,分析各方势力。数月后,

车队终于抵达漠北王庭所在地。漠北的环境到底恶劣,王庭处在一座完全由土石垒砌的城池,

粗犷、雄浑,带着与中原截然不同的野性气息。城墙上旗帜招展,绘着狰狞的狼头图案。

刚收拾好,便撞见一个身上挂满金器宝石的俊美男子,虽知漠北人的长相与中原人大不相同,

可真见到还是被他那双湖绿色的眼睛吸引。“中原的女子果然是一副娇弱模样,

就是不知道能在这大漠撑几日了。”他一开口倒是破坏了他那份美好,

初来乍到起冲突是不明智的,我欠身行礼,我抬起眼,

目光平静地迎上他那双充满审视与玩味的湖绿色眼眸,唇角牵起一抹极淡的弧度,

“中原女子可不娇弱,正如这大漠深处的胡杨,看着枝干虬曲,却能在烈风狂沙中屹立千年。

内在的韧性与风骨,并非一眼可以望穿。”那男子眼中闪过一丝明显的讶异,

随即那讶异化为了更浓的兴趣。他抱着臂,上下打量我,

像是重新评估一件有趣的猎物:“看来不是个只会哭鼻子的瓷娃娃。”我不欲多言,

准备转身离开。初来乍到,锋芒过露并非好事。“等等,”他却上前一步,拦住了我的去路,

身上佩戴的金玉环佩相撞,发出清脆的声响,带着一股侵略性的气息,“我叫乌维,

漠北的三王子。他的自我介绍带着毫不掩饰的身份炫耀,那声我心中微凛,

原来他就是那位传闻中母族显赫、自身也战功卓著,在几位王子中势力最强的三王子。

“沈知微。”我报上名字,态度不卑不亢,“殿下若无事,臣女还需整理行装,告退。

”乌维那双湖绿色的眼睛眯了眯,像盯上猎物的野狼,他非但没让开,反而又凑近了些,

压低声音,带着一丝戏谑和警告:“原来是那老不死新娶的,沈知微……名字倒好听。不过,

提醒你一句,这漠北的风沙大,王帐里的风更大,小心别被吹折了。我那父王,

可不像我这么有耐心。”这一个小插曲后。当晚,便是婚礼。

漠北的婚礼没有中原的繁琐礼仪,更像是一场大型的狂欢。篝火燃遍全城,

牛羊肉的腥膻气与烈酒的醇厚气味混杂在一起,充斥在空气中。

漠北武士们围着火堆豪饮、摔跤、唱着我听不懂的歌谣。我被引入巨大的王帐。

老漠北王鹰格,果然如传闻中一般,身材高大魁梧,满面虬髯,眼神浑浊而锐利,

带着长期饮酒过度的赤红。他看我的眼神,是毫不掩饰的审视与占有欲,

仿佛在打量一件新得的来自遥远异邦的珍玩。他大笑着,用生硬的官话让我坐到他身边,

递过来一碗烈酒。那酒气冲鼻,碗边还沾着油渍。我依言坐下,却没有接那碗酒,

只微微颔首,用刚刚学会的、尚不流利的漠北语说道:“谢大王,臣妾不胜酒力。

”鹰格眼中闪过一丝不悦,但并未强求,自顾自仰头灌下一大碗,随即伸手,

粗糙的手指想要抚摸我的脸颊。我微微侧头避开。他的脸色沉了下来。就在这时,

帐外忽然传来一阵骚动,有侍卫急匆匆进来禀报,声音急促。鹰格眉头紧皱,

不耐烦地呵斥:“何事惊慌?”他话音未落,王帐的帘门被人猛地掀开!一道寒光,

如毒蛇般直刺王座!一切发生得太快!刺客的目标明确,就是鹰格!帐内瞬间大乱,

护卫们惊呼着拔刀,与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数名黑衣人战作一团。

杯盘碎裂声、怒吼声、兵刃相交声不绝于耳。鹰格到底是身经百战的王者,虽惊不乱,

怒吼一声,拔出腰间佩刀格挡。但那刺客武功极高,角度刁钻,显然是蓄谋已久,志在必得。

电光石火之间,没有人注意到,蜷缩在王座旁、看似吓得瑟瑟发抖的我。我的指尖,

不着痕迹地在那碗未曾动过的烈酒碗沿轻轻一弹。一丝无色无味的粉末,

悄无声息地融入了酒液中。几乎是同时,鹰格为了躲开刺客致命的一剑,身体向后猛仰,

手臂撞翻了案几上的酒碗。碗中酒液泼洒出来,有几滴溅到了他的手腕上。他浑然未觉,

全力应对刺客。然而,不过两三招过后,他的动作明显出现了一瞬间的凝滞,

手臂像是突然不听使唤,格挡的动作慢了半拍。就是这半拍!

“噗——”利刃穿透皮肉的声音,闷响在喧嚣的厮杀声中,并不响亮,

却足以让附近的人听见。刺客的剑,精准地刺入了鹰格的心口。他瞪大了眼睛,

难以置信地看着胸前的剑锋,又猛地扭头,看向我所在的方向。

我依旧维持着惊恐蜷缩的姿态,脸色苍白,眼神无助,仿佛被眼前的血腥变故彻底吓呆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在他看过来的一瞬,我眼底深处,是一片平静。他张了张嘴,

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涌出了一大口暗红的鲜血。庞大的身躯重重向后倒去,

砸在王座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大王!”“父王!”王帐内彻底炸开了锅。

刚刚赶到的几位王子见状,惊怒交加,有人扑向鹰格的尸体,有人则红着眼杀向那些刺客。

刺客见目的达成,并不恋战,发出一声唿哨,且战且退,迅速消失在混乱的帐篷阴影处。

我依旧缩在原地,仿佛一尊失去灵魂的、精美的瓷器。直到有人小心翼翼地将我扶起。

是乌维,他看着我,眼神复杂,有怀疑,有审视,但更多的,是一种急于稳定局势的焦灼。

老漠北王死在了他的新婚之夜,死在了来自天朝的和亲公主面前。这个消息,像一阵狂风,

瞬间席卷了整个漠北王庭,并朝着更广阔的草原蔓延而去。王庭内部潜藏已久的矛盾,

因为鹰格的突然死亡,彻底爆发。几位成年的王子各拥势力,互相攻讦,

都指责对方是弑父篡位的凶手。对于我这个刚刚到来、背景微妙的天朝和亲公主,

他们的态度也各不相同。有的想杀我泄愤,有的想利用我争取天朝的支持,

有的则持观望态度。我被变相软禁在了一座单独的帐篷里,外面守卫森严。但我并不慌张。

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利用外界的混乱和各方势力的互相牵制,我通过早已安排好的暗线,

开始行动。母亲留下的那支银簪,里面藏着的并非毒药,而是一种极为特殊的香料配方。

这种香料,对漠北草原上一种名为“雪爪”的鹰隼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而驯养雪爪,

是漠北大祭司独有的秘术。在一个深夜,

我秘密会见了那位在漠北民众中享有崇高威望、却一直被王权压制的大祭司。

帐篷里只点着一盏昏黄的羊油灯。我摘下头上的银簪,拔开簪头,

将里面细微的粉末倒入一盏清水之中。一股极其清淡、却仿佛能勾魂夺魄的异香弥漫开来。

年迈的大祭司浑浊的双眼骤然爆发出精光,死死盯着那盏水。“此物,

”我用缓慢而清晰的漠北语说道,“可助祭司大人,培育出漠北史上最神骏的‘鹰王’。

”大祭司猛地抬头看我,眼神锐利如鹰:“你想要什么?”“合作。

”我平静地迎上他的目光,“我助您重掌神殿权柄,您,支持我。”“你?一个异族女子?

”“一个能帮您得到想要的东西,并且,能让漠北避免陷入长久内战的异族女子。

”我顿了顿,“或者说,

一个能帮您……选中一位更听话、更能彰显神殿威严的新王的合作者。”大祭司沉默了很久,

帐篷里只有灯花偶尔爆开的噼啪声。最终,他缓缓伸出手,接过了那盏清水。

有了大祭司在暗中的支持,加上我外祖家暗中输送来的金银和人脉,

以及我对几位王子性格、势力的精准分析,我开始不动声色地搅动漠北的政局。我提供情报,

帮乌维挫败了大王子一次关键的军事行动;我利用商路,

的军需补给;我“无意中”透露二王子与刺杀老漠北王的嫌疑势力有所牵连的证据……同时,

我利用陪嫁带来的药材种子,在王庭附近开辟了一小片药圃,

并“偶然”治好了困扰漠北牧民已久的牲畜疫病。消息悄然传开,

漠北子民将我视为天上派来拯救他们的神女。他们称我为阿依伦珠

意思是:轮转不息的星辰指引方向。时间一天天过去,王庭的内斗愈演愈烈,

但实力对比却在悄然发生变化。三王子在我的暗中扶持和大祭司的舆论造势下,

逐渐脱颖而出。半年后,一场决定性的火并爆发。有三王子联合了部分中立部落,

以“清除弑父逆贼”为名,向大王子和四王子发起了总攻。战斗持续了三天三夜。

当城门上空飘扬的狼头大旗,最终换成属于三王子的金色狼头旗时,

我站在王帐附近的高地上,远远望着那片被鲜血和火焰浸染的土地。风吹起我素色的衣裙,

猎猎作响。三王子乌维,不,现在应该叫新漠北王,踏着硝烟和血迹,走向我。

他的战甲上满是血污,眼神却明亮而锐利,带着胜利者的志得意满。

他停在离我三步远的地方,右手按在胸前,向我行了一个漠北最郑重的礼节。

“阿依轮珠”他沉声道,“按照我们的约定,从今日起,您是我漠北唯一的、尊贵的太后,

享有与王同等的尊荣。您将得到我的庇护。”“另外,”他直起身,一挥手,

一名侍卫捧上来一个沉重的虎符,“这是您之前借调给我的五千精锐铁骑,现完璧归赵。

从今往后,他们只效忠于您一人。”我看着那枚象征着军权的虎符,伸手,

将其紧紧握在手中。冰冷的金属触感,却带着令人安心的力量。我,沈知微,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

资讯推荐